| 李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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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壹本便利》于2006年6月,刊登一名当时只有14岁女歌手李蕴的性感照片,涉嫌触犯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,三名被告否认控罪,较早前裁判官裁定案件表面证据成立。
李蕴的母亲3月19日在庭上供称,拍摄当日《壹本便利》的职员要求女儿穿上俗称NU BRA的隐形胸围,又替李蕴解开身上背心的钮扣,及在她身上喷水。李母承认与经理人观看了整个拍摄过程,但因距离很远,不太清楚摄影师指示。她知道该刊曾提供一个用来垫高胸部的胸围,希望能令李蕴胸部圆润点,并有一件背心外衣及白色短裤。辩方律师盘问时指,李蕴原是三人女子组合Cream的成员,经理人安排李独自拍照是想安排李独立发展。李母回应说只是按公司安排,没讨论过独立发展的问题。辩方续称,摄影师只是叫李蕴不要笑,没叫她摆出性感姿势。辩方又指出,是经理人指示李解开外衣以显示“阳光”气息,李母称不大记得。
4月16日法庭裁定《壹本便利》刊登十四岁少女李蕴的湿身性感照片,并未违反《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》的决定,社会各界对此哗然,大多数民意怒斥裁决不合理,要求律政司提出上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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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07-4-18 21:38:41 |
| 文章录入:hynx1979 责任编辑:hynx197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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